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和质量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九周至第十一周(10月28日-11月17日)。
二、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为辅。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运行情况
1.检查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和《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
2.检查人才培养方案解读及认知程度。
3.检查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学生学习规律、课表安排是否合理。
4.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和教师调(停)课情况,教师调课、停课是否提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批流程,因开会、培训、病假等申请调课是否附相关证明。
(二)课堂教学质量保障情况
1.检查院领导、院级督学、教研室主任、同行教师的听课情况。
2.检查学院组织教师教学观摩、评课和参与教学比赛等情况。
3.检查学院开展学生教学信息员培训、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及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等履职情况。
4.检查教学设施维护及使用情况。
(三)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1.重点关注专业主干课程、往年不及格率较高的基础课程(每学院3-5门)。
2.采取听课、查阅教学档案、问卷调查以及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发现、查摆、分析相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促进教学持续改进。
(四)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1.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课务编排及教务系统录入情况。
2.检查实习等实践性环节的组织及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
3.检查实验教学日常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
4.检查学生是否足额、真实、有效参加实习实训,教师是否对学生进行足额、真实、有效指导。
(五)教材审核、使用情况
1.检查开课课程教材是否经过审核。
2.检查开课教材内容是否符合课程要求。
3.检查教材使用程度和满意度。
(六)考核评价和学业标准执行情况
1.检查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过程,包括课程考核方式和命题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课程教学大纲保持一致;检查是否体现过程性评价,平时成绩评定是否规范,是否有助于引导学生形成优良学风。
2.检查评分标准和评分过程是否公正合理。
3.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毕业环节教学要求,是否还存在“清考”现象或变相“清考”现象。
(七)教学质量全过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1.检查院领导是否关注“低分教师跟踪”情况。
2.检查学院教师教学计划等教学档案上传及执行情况。
3.检查院领导听课、院级督学听课、同行听课和听课记录上传情况。
4.检查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情况,是否引导学生独立评教、客观评教等。
四、检查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2.各教学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期中教学工作自查表(附件)纸质版报送至质量监督处(玖兴楼A113),电子版通过OA传沈洁老师邮箱。
联系人:沈洁 联系电话:220409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自查表
质量监督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