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酝酿推荐第四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03:17:43作者:浏览次数:1271

 各党总支:

根据我校筹备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安排,请各党总支酝酿推荐第四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结合工作要求和推选条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党总支充分酝酿讨论,由各党总支依照程序酝酿第四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开拓创新;

2.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顾全大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依法维护教职工利益,敢于为教职工说话,乐于为教职工办事,团结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三力师专”建设;

5.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需从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产生。

三、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党总支具体实施。最终报送结果必须经党总支或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2.充分体现民主。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拟推荐人选要向教职工大会报告。

3.面向基层一线。除机关党总支外,学校中层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预备人选推荐。

4.机关党总支酝酿推荐3名预备人选,其他各党总支酝酿推荐1名。

四、报送要求:

请各党总支于2月28日(周四)下午下班前第四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纸质,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组织部周馨处(玖兴楼B503)。

第四次“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