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试行)
一、组织领导(15分)
项目分值 | 建设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领导重视8分 | 1.学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 | 查阅学校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 | 一项未达要求扣1—2分,扣完8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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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书记或一名副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机构能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教务、宣传、科研、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 | ||||
3.学校制定较长远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列入学校重点建设课程,并有具体的支持措施; | ||||
4.学校领导参与教研活动,能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每学年听课累计不少于10学时; | ||||
教学机构设置7分 | *5.设立直属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该部门领导班子健全,其负责人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作风踏实,工作得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查阅文件资料,座谈了解,问卷调查。 | 一项未达要求扣1—3分,扣完7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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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每学年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
*7.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进入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 |
二、教学工作(35分)
项目分值 | 建设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课程设置12分 | *1.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确保规定的学分和课时数落到实处; | 查阅教学资料,听取教学督导员意见,座谈了解。 | 在第1、2项中,如其中有一项或两项未达要求均扣8分; 第3、4项,一项未达要求扣2分; 以上各项扣完1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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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教育部要求使用统编教材,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要点组织教学; | ||||
3.“形势与政策”课列入教学计划,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学时计算,以1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 ||||
4.能够开设1门以上配套选修课; | ||||
教学准备7分 | 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或教研室能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对教学重点、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每学年集体备课研讨不少于6次; | 查阅备课会议记录,抽查教学进度计划、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等。 | 第5、6项中一项未达要求扣2—3分; 第7项未达要求扣3分;以上各项扣完7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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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师备课充分,有完整的教学进度表、教案、备课笔记;多媒体课应有相应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 ||||
7.至少有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列入校级以上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 | ||||
教学过程6分 | 8.在教学过程中,为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座谈、问卷等形式调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每学年不少于1次; | 查阅资料,座谈了解,问卷调查。 | 一项未达要求扣2—3分,扣完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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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师能结合教学,主动深入学生,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担任学生社团和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组织课外理论学习活动,做到教书育人; | ||||
教学管理与 教学效果10分 | 10.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 | 查阅教学档案和考卷,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资料,听取教学督导员意见。 | 第10项每发生一起重大教学事故扣5分; 第11、12项,一项未达要求扣1—2分; 第13项未达要求扣2—4分; 以上各项扣完1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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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教学部门进行教学检查,每学年不少于2次; | ||||
12.严格考试制度,实行教考分离或综合考核的考试办法; | ||||
1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总体效果良好,学生评价较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平均分应达到学校平均分。 |
三、教研与科研工作(15分)
项目分值 | 建设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课程建设与 教学研究9分 | 1.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有明确的教改思路和举措; | 查阅资料、论文、证书,座谈了解。 | 一项未达要求扣2—3分,扣完9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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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想政治理论课有课程建设规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可操作性; | ||||
3.组织教学观摩和评议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定期组织评选“精彩一课”和优秀教案、优秀教学课件等活动; | ||||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不低于专职教师总数的50%的教师有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 | ||||
科研工作6分 | 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积极开展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的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每年至少有1项校级或以上科研课题立项或在研; | 查阅有关资料。 | 一项未达要求扣1—3分,扣完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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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每年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能够达到学校的平均水平。 |
四、队伍建设(20分)
项目分值 | 建设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师资培养8分 | 1.学校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制度落实,措施得力; | 查阅资料,座谈了解。 | 第2项,每发生一起违纪行为扣2分; 第1、3、4项中,一项未达要求扣1—2分。 以上各项扣完8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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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良好,无违纪行为; | ||||
3.重视中青年教师培养,有计划安排中青年教师在职进修或攻读学位; | ||||
*4.定期评选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中青年教师被列入学校学术骨干培养计划,并能参与省“青蓝工程”的申报和推荐; | ||||
师资结构12分 | *5.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编制数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配置,师生比例合理; | 查阅资料,座谈了解。 | 第7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第8项,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每低于学校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扣1分; 第5、6项中,一项未达要求扣1-3分; 以上各项扣完1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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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 | ||||
*7.师资队伍学历学位结构合理,专职教师中有40%的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 ||||
*8.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合理,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 |
五、保障条件(15分)
项目分值 | 建设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经费与 待遇10分 | *1.在日常教学业务费基础上,按不少于全日制在校生生均15元的标准,下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建设、图书资料、教师社会实践等;教学部门经费使用合理; | 查阅学校有关财务档案、教师职务评聘文件,座谈了解。 | 第1项未达要求扣5分; 第2、3项,一项未达要求扣2-3分; 以上各项扣完1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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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有相应政策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享有与其它专业课教师的同等待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奖金、课时津贴等经济待遇不低于校内其他教师平均水平; | ||||
*3.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学校设立相应学科评议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名额、标准、要求等均与其他专业(学科)相同; | ||||
图书与 办公条件5分 | 4.学校图书馆有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所需的图书资料,教学部门订阅主要期刊、报纸不少于30种;积累一定数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声像资料; | 查阅资料,实地察看。 | 一项未达要求扣1—3分,扣完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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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部门办公用房(不含图书资料室)达人均3平方米以上(以教师人数计算),设施完好,整洁明亮;现代办公设备配备齐全, 有一定量的计算机,可以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
六、特色项目(10分)
项目分值 | 建设内容 | 检查方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0分 | 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目标,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创新,取得显著成果。 | 学校申报,专家评议。 | 本项为加分项目,可按照实际情况酌情打分,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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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二级指标中带“*”号的为核心指标。
2.指标设置的原则是:突出教学、兼顾全面。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际出发,既要注重科学性、导向性,又要考虑操作性。
3.指标权重主要依据该项内容目前存在的问题情况而设,以体现以评促建的目的。
4.评分及等级的划分:优秀:90分(含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含75分),合格:60-74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5.检查结果作为省教育厅和学校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首要依据,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布。